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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受苦的標記


 

「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髑髏地,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又釘了兩個犯人,一個在左邊,一個在右邊。當下耶穌說,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。」(路廿三33-34在受苦節中,很多教會都喜愛默想「十架七言」。「十架七言」其中的一句;就是記載於《路加福音》的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」。「十架七言」中一句在 《馬太福音》和《馬可福音》,三句在《路加福音》,和三句在《約翰福音》。七句排列的次序歷來都有出入,但頗為眾教會接受的如下:第一句為「我的神、我的 神,為甚麼離棄我?」(太廿七46;可十五34);第二句為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廿三34);第三句為「今日,你要和我 在樂園裏」(路廿三43);第四句為「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」(路廿三46);第五句為「婦人,看你的兒子;兒子,看你的母親。」(約十九26- 27);第六句為「我渴了」(約十九28);第七句為「成了」(約十九30)。

路加記載耶穌所講的這一句: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」,到底經文中的「他們」是何所指呢?當然最闊的應用,可以指到全世界的人。但最窄的一個指涉,又應指到何人呢?從最 近的上下文推斷(路廿三33-34),雖然第卅三節的動詞是缺乏主詞,以及第卅四節的「兵丁」一詞在原文是沒有的;但「他們」應該是指到「兵丁」而言。

羅馬兵丁在耶穌釘十字架的事上,應該屬於要負責任最外圍的一班人。大祭司、法利賽人、撒都該人、文士、長老應該負上最重要的責任,因為他們都是以色列 人,是他們的嫉妒將耶穌推上十字架的;他們是元兇。猶大他出賣耶穌,罪不可赦。門徒在耶穌被捉拿時四散逃走、其中彼得又三次不認主。彼拉多和希律都沒有按 律法的規定來審訊,亦沒有將無罪者釋放;彼拉多的洗手並不能表明無辜。至於和耶穌同釘的兩個犯人,他們都是罪有應得的;但他們也譏誚耶穌(路廿三39)。 那麼,羅馬兵丁又所犯何事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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